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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0-9-25 9:53:21 瀏覽:1199
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2020年國慶節(jié)、中秋節(jié)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:
10月1日至4日
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報酬。
10月5日至8日
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應先安排補休;
不能安排補休的,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報酬。
特別提醒
10月1日至8日期間
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
按原有工資計發(fā)方式處理。
(注: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勞動者,不執(zhí)行加班加點工作制度,其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,根據勞動者的勞動時間和完成勞動定額情況計發(fā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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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伴們,安心了吧?
10月1日上班,6倍工資是沒有的,但10月4日上班妥妥滴3倍哈~
知道加班工資怎么算的吧?
供稿:仲裁信訪處 董銀紅
審核:呂芳、朱建坤